时间:20240713214306
敬爱的县长:
您好!
我很抱歉打扰您,但是关于广场舞扰民的事情真的很困扰我们。上清湖广场的广场舞活动基本是在晚上八点到十点,早上五点半到七点之间。对于附近居民来说,晚上八点到十点还没有睡觉,不会影响到正常生活。但是早上大部分需要上班的成年人及需要补课、上课的学生需要在七点左右起床,早上五点多的广场舞就有可能吵醒居民并且在结束之前无法入睡,那么这就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工作学习。并且上清湖与县一高距离很近,我认为这也将影响到学生的正常学习。
我是赞成广场舞活动的,它丰富了中老年群里的生活,但是我认为在他们进行活动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年轻的群体,应该适当的减小音量,现在的音量已经严重超出了扰民的安全范围。
我很抱歉打扰您,但是我希望我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关于上清湖公园内广场舞活动,造成扰民问题,城市绿地建设予以回复: 鹿邑县城市绿地建设中心上清湖中队安排工作值班人员长期夜晚巡查:《夜晚20点至早上8点》。 对因跳舞、唱歌等原因形成扰民问题的予以劝告处理,让群众在不扰民的情况下进行娱乐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