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以案促改暨“中秋节”、“国庆节”节前 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5:20 字体: 大 中 小
在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4日上午,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召开了以案促改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局班子成员、派驻局纪检组组长、各股室办、二级机构负责同志,监察大队中队长以上负责同志参加了集体廉政谈话。
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侵袭,恪守廉政底线,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尚。二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紧盯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四风”多发易发问题,压实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股室、二级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廉洁自律的教育引导,自觉接受巡查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积极举报违规违纪行为。三要切实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为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通过集体廉政谈话,一是防患于未然。早打招呼,勤提醒,使存在各种问题和可能出现不良倾向的党员干部能及时认识、纠正错误,避免严重后果发生,起到警示、告诫作用;二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时刻感受到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勤政廉政,促使党员干部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三是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促改,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时刻敲响警钟,使全体干部职工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常态警醒、防微杜渐,时刻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在县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支持下,肯定能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肯定能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肯定能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自然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闫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