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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百场宣讲走进涡北镇中心学校
发布时间: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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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11月7日,团县委联合涡北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团委走进涡北镇中心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活动,旨在让青少年“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同学们,你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拨打110吗?”“你知道手机上哪些链接不能点吗?”“同学们,要是遇到校园欺凌事件时,该如何处理?”。涡北镇派出所所长晋力结合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及社会热点问题,采取“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快问快答”相结合的宣讲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内容,就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遵守交通安全、防溺水、禁毒、网络电信诈骗等法规进行详细讲解,通过表现形式、类型、危害等方面进行阐述,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全面讲解,着重强调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法条已经把最低刑责年龄调整至12周岁,教育同学们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可向家长、老师、同学或是警察求助,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涡北镇司法所所长孙辽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未成年人民事权利、刑事责任等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并列举了自己管理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了常见的校园欺凌、盗窃、网信犯罪的危害,帮助同学们了解未成年人的权力义务,提高他们明辨是非能力,进一步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活动最后,涡北镇团委书记李英华结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和近期社会上的校园欺凌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社会危害性,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特别提醒同学们,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遇到孤立、嘲笑、暴力等欺凌行为时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今后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活动现场,民警和志愿者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和普及了校园欺凌、网络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禁毒、禁烟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抵御不良诱惑,远离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团县委将继续强化多部门联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把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让法治之光照亮更多青少年的成长之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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