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专项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7:22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企业、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县开展营商环境方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1.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服务群众冷硬横推、耍官威搞特权,政务服务窗口、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窗口盛气凌人、态度粗暴、办事拖拉,让群众和经营主体办事“来回跑”,人为设置门槛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搞“窗口腐败”,“三个之外无审批”“免申即享”政策落实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2.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外地经营主体进入,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限制企业迁移和注销等方面的问题。
3.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对外地商品服务或外地经营者采取歧视性措施,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妨碍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4.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在审批中额外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系统不联通、数据不共享导致办证难办事难执法检查过多过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策调整和执行前未与企业充分沟通等方面的问题。
5.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政府承诺不兑现、违规干预企业经济纠纷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6.其它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鹿邑县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领导专班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394-7160110
邮信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南楼14楼信用评价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专班办公室,邮编:477200;
来访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南楼14楼信用评价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专班办公室;
举报邮箱:lyxyshjbgs@163.com
鹿邑县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领导专班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