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鹿邑县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6日 18:45 字体: 分享:      
 

  2017年鹿邑县转移支付收入合计354884万元,其中:

  • 一、返还性收入20634万元,其中
  1. 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596万元。
  2. 2.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66万元。
  3. 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7949万元。
  4. 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854万元。
  5. 5.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7669万元。
  •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9363万元,其中:
  1.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5505万元。
  2. 2.结算补助收入6037万元。
  3.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6万元。
  4. 4.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950万元。
  5. 5.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4504万元。
  6. 6.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8277万元。
  7.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50571万元。
  8. 8.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933万元。
  9. 9.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618万元。
  10. 10.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7392万元。
  11. 1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993万元。
  12.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7万元。
  •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1427万元
  1. 1.一般公共服务221万元。
  2. 2.国防10万元。
  3. 3.公共安全791万元。
  4. 4.教育7577万元。
  5. 5.科学技术719万元。
  6. 6.文化体育与传媒468万元。
  7. 7.社会保障和就业19804万元。
  8.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8484万元。
  9. 9.节能环保969万元。
  10. 10.农林水43120万元。
  11. 11.交通运输14863万元。
  12. 12.商业服务业等780万元。
  13. 13.金融90万元。
  14. 14.国土海洋气象等658万元。
  15. 15.住房保障12873万元。
  • 四、上解支出16549万元
  1. 1.体制上解支出3564万元。

    2.专项上解支出12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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