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鹿邑县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6日 18:45 字体: 大 中 小
2017年鹿邑县转移支付收入合计354884万元,其中:
- 一、返还性收入20634万元,其中:
- 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596万元。
- 2.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66万元。
- 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7949万元。
- 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854万元。
- 5.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7669万元。
-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9363万元,其中:
-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5505万元。
- 2.结算补助收入6037万元。
- 3.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6万元。
- 4.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950万元。
- 5.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4504万元。
- 6.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8277万元。
-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50571万元。
- 8.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933万元。
- 9.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618万元。
- 10.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7392万元。
- 1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993万元。
-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7万元。
-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1427万元
- 1.一般公共服务221万元。
- 2.国防10万元。
- 3.公共安全791万元。
- 4.教育7577万元。
- 5.科学技术719万元。
- 6.文化体育与传媒468万元。
- 7.社会保障和就业19804万元。
-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8484万元。
- 9.节能环保969万元。
- 10.农林水43120万元。
- 11.交通运输14863万元。
- 12.商业服务业等780万元。
- 13.金融90万元。
- 14.国土海洋气象等658万元。
- 15.住房保障12873万元。
- 四、上解支出16549万元
- 1.体制上解支出3564万元。
2.专项上解支出12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