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鹿邑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7:23 字体: 大 中 小
一、办理的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以下简称议案)129件;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167件。为切实抓好代表议案提案落实和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多次向38个部门、单位征求交办任务分解修改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鹿政办〔2024〕4号),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38个主办单位和50个协办单位(包含重复部分主办单位)。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细化措施,注重办理实效,保障办理质量,较好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一)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8月底前,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交议案、建议(以下简称议案)129件已全部办复。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件)有73件,占总数的56.6%;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B类件)有51件,占总数的39.5%;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件)有5件,占总数的3.8%。
(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建议的办理情况。8月底前,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167件,已全部办复。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件)有94件,占总数的56.3%;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B类件)有63件,占总数的37.7%;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件)有10件,占总数的5.9%。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县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落实和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将代表议案落实和建议办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今年县两会结束后,县政府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组织召开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对今年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为强化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今年安排县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督办,安排专人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各承办部门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普遍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明确了办理责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供了应有的工作条件,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承办议案建议数量比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对当前的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实办理人员,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扎实,注重效率。今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落实和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从转办到真正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研究办理方案,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一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一些受制于客观因素不能及时解决和解决难度较大的,积极衔接各方,努力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
(三)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机构改革后,由于部分单位的职能还在陆续优化调整,为此,县政府办公室在组织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向部门征求办理任务分解修改意见基础上,对职能清晰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坚持谁牵头、谁主办;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坚持指定谁、谁主办。从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承办部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普遍增强。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主办单位能够积极牵好头、负好责,协办单位能够积极配合,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没有发生推诿扯皮现象。
(四)加强沟通,提升质量。在今年议案落实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原则,采取登门走访、电话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五)加强督办,狠抓落实。今年,县政府督查室与县人大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在建议办理工作的各环节、各流程中,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无缝衔接工作状态,切实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建议办理的难易程度和工作要求等情况,分类分档建册,适时采取打电话、发文件、到现场等形式,切实加强工作督促和提醒催办,并及时向县政府办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为县政府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调度提供了依据。同时,县政府督查室将建议办理时限、满意度等方面,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倒逼主办单位严格落实办理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总体来看,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落实和建议办理工作,经过县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落实和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助推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受到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建议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与形势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少数单位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个别单位仍存在办理时间抓得不够紧、承办人员落实不到位、答复件不够规范或过于简单等问题,办理质量有待提高。
今后,县政府督查室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机制、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切实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和考核,努力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