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2024年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16:33 字体: 分享: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邑县2024年春节期间群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强调,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节日氛围。以强信心为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把农技知识、文化服务、科普宣传、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等送到基层,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安排优秀电影、电视剧、电视类节目播映,持续推进“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提高群众性文艺节目质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统节日深度融合,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节日氛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创作引导,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现象,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2024年“春到万家”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鹿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2024年春节联欢晚会

  责任领导:史凯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活动时间:2024年2月5日

  活动地点:县融媒体演播大厅

  (二)县文化中心年货节、返乡人才就业和系列群众文化活动

  1.各种商品、产品和房地产的展销

  责任领导:翟 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新区办

  2.返乡人才就业招聘

  责任领导:史凯歌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系列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展示展销、春联义写义送

  责任领导:史凯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联、老子文化产业园区、旅游公司

  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

  地点:县文化中心文化广场

  (三)太清宫老子文化广场“乡村年货”及“文化大集”系列活动

  责任领导:史凯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老子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太清宫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

  地点:太清宫老子文化广场

  (四)农村群众系列文化活动

  责任领导:史凯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各乡镇文化站

  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月24日

  地点:各乡镇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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