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5)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17:20 字体: 分享: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尽快实现黑臭水体清零目标,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豫环委办〔2024〕2号)以及《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周环委办〔2024〕3号)文件要求,鹿邑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鹿邑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5)的通知》,以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导和治理指南。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基本消除面积较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以实现农村水体“长治久清”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共治共享”三个原则,加快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三、目标任务

  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省控农村黑臭水体1条,市控农村黑臭水体40条;确保国控农村黑臭水体不返黑返臭;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列入当年治理任务。2025年12月10日前,省控、市控和新增排查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到2027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稳固,管护机制健全完善,对新增的农村黑臭水体,发现一条,治理一条,销号一条,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全县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主要内容及惠民利举

  (一)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以推动解决老百姓房前屋后的恶臭问题为刚性要求,聚焦黑臭污染成因,一水一策、精准发力,不断巩固治理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岸上-岸边-水里,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系统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养殖、种植、工业、内源等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以及农村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监管并重,在解决黑臭污染问题的同时确保水体“长治久清”。坚持共治共享。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垃圾、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加强农村黑臭水体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

  (二)惠民利举

  以基本消除面积较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以实现农村水体“长治久清”为目标,加快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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