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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2021〕10号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东京奥运会冠军张灵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1日 15:2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我县运动健儿张灵大力弘扬奥林匹克体育精神,敢于担当、勇于突破、奋力拼搏,在东京奥运会赛艇女子四人双桨比赛中获得冠军,为祖国赢得荣誉,为家乡鹿邑增添光彩,创造了我县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的历史最好成绩。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张灵同志给予表彰并奖励。

  希望张灵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为我县体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县人民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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