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7:00 字体: 大 中 小
一、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4〕15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2024〕20号)。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部署的重要指示精神,致力于实现既利当下又利将来,既稳增长又促转型,既利企业又惠民生。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委组织相关科室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鹿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讨论稿),并征求了相关单位及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此印发稿。
三、主要内容
《鹿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十项重点任务,即“十大工程”的推进实施,主要包括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先进用能设备推广、建筑和市政基础领域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等。同时,《鹿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从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化推进、突出标准牵引、优化金融支持、强化供给支撑等七个方面对保障措施进行完善,针对十大工程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